主管見死不救、沒有保護我?管理職因「不作為」而被申訴的職場霸凌:部屬知覺到的未盡保護責任

浣熊心理師
主管不作為的職場霸凌申訴示意圖:管理職未盡保護責任

職場霸凌,公司或主管不處理,也會被申訴嗎?

這裡的「職場霸凌不處理」,不是已經提了申訴案件,結果公司沒有按照職安法相關程序處理的事項。而是有些案件,被申訴人是因為「管理職在場,沒有提供保護」和「事件發生當下沒有幫部屬說話、採取行動」而遭到申訴。

這是一種管理議題,呈現在職場霸凌計劃的前面,蠻值得聊聊這個現象。



現象:管理職因「不作為」被申訴的三種情境

攻擊行為發生時,在場的主管並未發聲

當申訴人認為的攻擊行為發生時,主管在場卻沒有制止。此時,主管被認定是一個變成一個助長不處理的對象,導致被申訴。有一個案件是這樣的:

112年X月X日我(即申訴人)在總經理室會議向總經理反映,金主任(某主管)不同意我申請加班補休去身心科就醫。總經理卻質疑工作未完成怎能准補休。

在這個溝通的對話中,金主任當場說:

「總經理不會臨時請生理假,講難聽一點,總不能請她脫褲子看看是不是月經來。」

這些言語讓我感到羞辱。

但,總經理完全沒有制止,甚至嘲笑。我覺得這是被言語羞辱與總經理助長的結果

(改編自保訓會 113 公申決字第000033號再申訴決定書,案件保留精神呈現)

管理職在現場,對於發生的不適當狀況卻沒有制止,其實是很容易被申訴的狀況。

類似的情境也舉例,同事在旺年會喝了一些酒,開始講一些不適當的話。此時主管在場,卻沒有立即制止,導致同事後續覺得不舒服,且主管為無作為,衍伸主管後續變成被申訴的情形。


工作場合(如開會)被質疑時,主管沒有出面擋/幫忙說話

類似的還有像是開會的情形。

例如,跨部門的會議,部屬在台上做報告。此時提報的內容遭到其他部門的主管質疑和批評。

管理職會不會出來幫忙圓場說話呢?

之前就有這種管理職沒有出來幫忙協助,讓申訴人在台上獨自應對其他部門主管的質疑。

事後,申訴人認為自己的主管都不幫忙說話,進而讓他覺得在台上被誤解、委屈、丟臉,覺得主管不可靠、公司不可信任,甚至會產生「做得這麼辛苦,公司都不幫我」的念頭,最後衍伸至申訴。


有向管理職反映,但是沒有處理或處理的沒有效果

又或者是同事覺得自己遭受到霸凌,或工作適應上有一些議題,已經有向管理職反映,但是沒有效果。

常見的狀況是基層主管管理風格不當,存在明顯管理職的不受歡迎行為。

此時,部屬向高階主管反映之後,高階主管可能只是找中階主管來談一談,事情就此結束。後續並沒有針對這類問題採取進一步的處理,也沒有產生任何其他的衍生事項。

最後要申訴的時候,連高階主管一起申訴。



部屬的知覺:被保護的預期落空

一般來說,管理職被申訴職場霸凌,最核心的理由是不當督導議題即部屬對於管理職的行動或言語知覺到敵意,進而變成申訴事項。

但這種類型的申訴案件,跟敵意知覺沒有什麼關係,反而是一種「預期的失落」的感覺。

部屬心裡會想:「你怎麼不來救我?」

預期對方作為管理職,應該要制止或保護這件事,但為什麼你沒有做到呢?

因此,相較於攻擊知覺的「敵意/害怕」「失望」的情緒反而在這類申訴案佔了比較多的角色


失望和個人預期

但不是有一句話說「不期不待,不受傷害」嗎?

失望會發生,表示先前有信念和期待,最後沒有實現衍伸出來的結果。

這個議題有普遍可理解的部分,也有很個別的部分。

例如,但當個人被欺負、被攻擊時,希望有人能夠為自己發聲阻止,可能是較普遍的預期。

但如果這個被欺負的部屬是很有能力反抗的,或許當下就反擊回去了,根本不需要主管協助。

同樣的,部屬對管理職的期待應該要照顧自己的:

有的部屬會認為,管理職應該要對自己很照顧。

例如,部屬感冒、出車禍等身體狀況而無法出勤,有些部屬會認為主管應該要給予很多關心,甚至要到醫院探視。

但也有很多部屬會認為,我只要跟公司報告就好,其他都是我自己的事。

整體來說,這跟部屬期待主管的樣子有關係。

但期待的樣貌,和部屬的性格特質(比較獨立或比較需要照顧)與環境的變項(如爭執議題)都有關係。



這類申訴會成立嗎?實務上的評議結果

這一類的案件,如果只單有這個範圍,成立職場霸凌的機會並不高。

原因很簡單:攻擊行為的發生不是他做的。

例如前面的金主任事件,被申訴人的回應就是:

「金主任用詞不當,但不是我說的,我也沒有鼓勵或推波助瀾。」

這個案件最後在保訓會的評議結果是不成立。

但在這類型的案件裡面,比較值得討論的是:這樣算不算是「雇主知悉」。

因為是「雇主知悉」的話,就應該要做相關的措施。從這邊開始,才有關於雇主是不是有善盡保護義務的責任。

我的看法是:

  • 管理職應該要對這類的議題(性騷擾、職場霸凌)保持高度敏感,當類似情形發生的時候,管理職要能夠迅速地判斷,是不是可能有踩到邊界線,以提升關於「知悉」的敏感程度。越敏感,越有機會可以詢問。
  • 但「知悉」的範圍也不能無限擴大:至少是要有訊息呈現當事人呈現或反映不舒服的想法,作為出發點比較適當。要不然當事人什麼意見都沒有表示,然後就直接認定管理職知悉不處置,對管理職來說標準也有點過分嚴苛。

但以金主任的這個句子(「總經理不會臨時請生理假,講難聽一點,總不能請她脫褲子看看是不是月經來。」)來說,我認為管理職應該要有一些敏感度—這個句子明顯不太適當。

不是前面先說「講難聽一點」就可以把句子講出來,既然是難聽話還說,不就真的是故意的?



管理職的兩難:該不該出手?

但是,當碰到部屬對著其他部屬,講了一些不太適當的句子,我們當下就會制止嗎?

如果是我,我能夠做到當下制止嗎?

我認為管理的職能要求應該要做到這件事情,但似乎做不到的機會還是蠻高的。


不介入的理由:旁觀者效應

社會心理學告訴我們有「旁觀者效應」(Bystander Effect):

即當別人發生危難、需要求助的時候,除非當事人明顯要求某人給予協助,要不然就會發生大家在旁邊一起看、面面相覷的情形,最後造成一群人的一起不作為。

就算今天不是主管,只是一般人,看著旁邊有兩個人在起口角衝突的時候,也不一定會上前去幫忙處理或制止。更何況,今天只是講難聽話,就要讓一般人向前勸和,其實似乎有一點沒有那麼符合預期。

因此似乎對於個人來說,當下碰到了這樣子的攻擊,應該要立刻跟主管表示「我感覺到不舒服」並請求處置。這可能比較能夠解除旁觀者效應帶來的結果

對管理職而言,也應該要察覺到旁觀者效應可能會讓自己的不作為。我是主管,場面是我要負責,我有負擔責任的義務。


不介入的理由:使雙方冷靜

有一些主管會說,只要沒有後續再提升狀況,就沒有介入的必要。

介入反而有可能升高衝突。

是這只能解釋「當時不介入」,不代表事後不能對這件事情做討論

就算是該目的,在事後是否會提醒以適當方式溝通,才是負擔起責任的主要方法。


不介入的理由:有人要保護,有人要自主

這其實是裡面最主要的理由。我不下一次聽過有主管跟我抱怨難以拿捏分際:

⋯⋯同仁生病,期待主管要多關心他,甚至還要去他家或是醫院探視;有的又不想要主管關心。沒有一個固定的答案,真的很難做。⋯⋯

同樣的,對於在開會時被質詢的部屬來說,不同人的想法不同,知覺也就不同:

  • 主管為什麼要幫我?完全不需要呀。沒有多發言幫忙,其實就是完全相信我,而我自己能夠獨立負責這個案件,表示我真的很厲害,能夠單獨扛下這個業務。
  • 主管沒有多發言幫忙,其實就是想讓我在其他主管面前丟臉。

這一題反而很像反過來:正確答案是部屬的期待,而主管是寫考卷的那個。

這其實也就考驗主管在帶團隊的能力:

我們能不能夠確認彼此的期待,以及等一下開會時的想像,進而做好適當的安排與規劃?

在團隊之中,本來每個人就會有不同的期待。

對齊彼此期待、形成共同的預期,本來就是管理職在領導團隊時的重要核心功能。

具體來說,只要開會之前有過這樣的討論:

⋯⋯等一下你先報告,如果有碰到OOO問題,就還是給你回,但如果碰到XXX問題,我會出來幫忙補充⋯⋯

就可以解決這個問題。

想要確認期待,最快的方式就是不要猜,直接問就好。



高階管理職如何處理基層主管的不當督導行為

在職場霸凌的議題上,我們反覆跟事業單位提過幾百次類似論述:

你一定知道你們家哪些主管管理風格不佳,真正的問題是有沒有改善跟處置。

同樣的,高階管理職其實也知道。怎麼提醒我們的基層主管,就是執行面上的技巧。

先講結論:等級不同,力道不同。有沒有被申訴差很多。

高階主管發現後,進而提醒和協助基層主管,與基層主管被申訴後,高階主管的介入處理,是不同層次的問題。


管理職能,經常都是討論和實地操演學來的

管理職能的學習,其實都是看著前面的人怎麼當管理職,然後我們跟著前面的主管學的。

也因此,高階管理職對基層主管的管理困難跟議題,是否能夠形成觀察並給予回饋,其實也是很重要的事。

面對基層主管的不當督導行為,高階主管應該要掌握幾件事:

  • 示範正確的「領導」而非「管理」方式給基層主管看。
  • 但這個「示範」不是無限制地給基層主管相當的空間,讓他想做什麼就做什麼。
  • 達成目標上,需要溝通「我們會去詢問你的部屬對你的意見」,但在管理的領導方式和技巧上,可以多討論和學習。

申訴後的基層主管的不當督導行為、管理風格不佳,會從提醒變成限期改善

我曾經聽過事業單位分享,管理職被申訴之後,調查報告出來、要向高階管理職報告時,基層管理職常常最後會向高階管理職認錯。

管理職能上的權力地位優勢,我還是會認為能夠有效處理不當督導問題。

有時仍需要靠申訴的方式尋求改變。



問題與常見摘要

主管在場沒制止,算不算職場霸凌?

這類僅涉及主管「不作為」的案件,成立職場霸凌的機會通常並不高。原因在於攻擊行為本身並非主管所為。然而,要考慮的是「雇主知悉」事項,公司有可能會認定為知悉,則後續該做的事項是否有依規定完成。


向主管反映但沒處理,職場霸凌申訴有用嗎?

申訴本來就是每個人的個人權利。
一直以來,我們都把職場霸凌申訴當成是一個正式意見反映管道,作為溝通的一種手段。有做什麼,總是也是一種尋求改變的契機。


管理職如何判斷何時該介入保護部屬

建議的判斷與行動方針:

  • 提升敏感度:主管應對言語邊界保持高度敏感,一旦察覺到可能踩線的言論(如涉及生理假、外貌等不當言詞),就應有所警覺並適當提醒。
  • 觀察不舒服的訊號:判斷點在於當事人是否表現出、或反映出「不舒服」的想法。
  • 事前對齊期待:最有效的方式是「直接問」。在開會或合作前,先討論好分工與預期,例如明確約定:「若遇到某類問題,由部屬回答;若遇到特定刁難,主管會出面補充」。
  • 克服旁觀者效應:主管需自覺身為場面的負責人,有責任打破「旁觀者效應」,主動主持場面,使其結果符合管理職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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